去年,家住北郊的肖先生給孩子在家附近的鼎新花園小區里報了一個鋼琴班。上完第一次的20節課程后,12月底他們給孩子交了錢報了第二輪課程,沒想到這一次卻波折不斷,老師身體不好,開課時間一拖再拖,春節后肖先生想去問問情況,老師卻聯系不上了。3月13日上午,記者趕到鼎新花園了解情況后得知,還有兩三個家庭遭遇了同樣的情況。
肖先生住在鼎新花園小區附近,一次偶然的機會得知小區里一戶單元房里開設鋼琴班,正想給孩子報興趣班,他就過去看了看,據他介紹,所有的孩子都是一對一教學,考慮到鋼琴班離家近價位也能接受他就報名了。單節課一小時收費80元,每周日上一次課,報名時有優惠,一次性交1600元可以上25節課,“老師給送了5節課。”他說。就這樣,肖先生的孩子順利地上完了第一次課程,可是去年12月27日第二次報名后問題接二連三地出現,老師身體不舒服一直沒開課,如今再打電話,老師電話打不通,教室也沒人,肖先生慌了神。
據肖先生介紹,鋼琴班老師姓李,最初他打過李老師電話,老師說自己生病了在醫院,考慮到別人的難處他也沒多想,可年后電話就不好打了,學校也關了門。前兩天,肖先生又給當時鋼琴班的另一位工作人員撥通了電話,對方表示自己也不清楚怎么回事。無奈,肖先生和家人找到了鼎新花園小區的物業客服中心,希望通過物業找到房屋的業主,“也許業主能幫忙找到李老師,也許李老師確實有什么困難,但得先把她找到。”肖先生說。
13日上午,鼎新花園小區物業客服中心里,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有兩三位家長找過他們,希望通過房屋業主能找到李老師。物業也已經幫忙聯系,希望此事能盡快有個結果。
律師提醒
選擇興趣班應找正規學校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陜西金鏑律師事務所張文漢律師,他表示以目前的情況分析,這屬于經濟糾紛。肖先生和其他家長可以先找到老師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訴訟。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業主都要依法辦事,作為租客的老師顯然沒有遵守上述法律規定,也未征得其他業主同意,其經營活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為此,張律師提醒各位家長,給孩子選擇興趣班應了解培訓主體的相關資質,選擇正規學校,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