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我國青少年音樂水平、藝術素養和審美能力的普及和發展,進一步提高鋼琴教學水平,給廣大青少年業余優秀選手提供一個音樂學習、交流和展示的平臺,為我國鋼琴演奏領域選拔儲備一批優秀的后備人才,中國音樂家協會和宜昌市人民政府聯合主辦,柏斯音樂集團承辦的長江杯第三屆全國少兒鋼琴展演比賽(小金鐘獎),將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日在第二屆中國宜昌長江鋼琴節期間在湖北宜昌鋼琴城舉行。
一、活動組織機構
本屆展演比賽設立組織委員會,負責審定展演比賽方案,確認、發布評選結果并組織頒獎活動。組委會由比賽主辦方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落實展演比賽方案,處理比賽的日常事務及頒獎音樂會的組織籌備工作。
組委會聘請全國著名鋼琴演奏家和教育家組成評委會,承擔本屆展演比賽的評審工作。評委會將按照認真負責、公正無私的原則進行評審。展演比賽的評審細則及頒獎音樂會演出人選等事項由組委會和評委會協商確定。
二、展演比賽形式及活動安排
1、展演比賽形式:
半決賽:根據各地優秀參賽選手的報送情況,經組委會辦公室復審,共有約180名非專業選手獲得赴湖北宜昌參加半決賽的資格。
決 賽:從半決賽選手中評選出80名優秀選手進入決賽。
2、專家講座:
展演活動期間,將舉辦輔導教師教學經驗交流會,由展演比賽辦公室安排有經驗的鋼琴教學專家進行經驗交流。
3、頒獎音樂會:
組委會將舉辦一場獲獎者頒獎音樂會,各組別獲金、銀獎的部分選手參加匯報演出。
三、組別范圍:
按年齡分為五個組別,請按以下年齡要求選擇參賽組別。
A組(5—6歲):參賽選手為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選手;
B組(7—8歲):參賽選手為200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選手;
C組(9-10歲):參賽選手為200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選手;
D組(11—13歲):參賽選手為199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選手;
E組(14—17歲):參賽選手為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選手。
四、展演比賽程序
1、選拔報送
請各報送單位以選拔賽的方式認真選拔優秀選手參加本屆展演比賽,按照分配名額(附表1)確定參加半決賽的優秀選手,于10月1日前向我會報送選手名單、登記表(附表2,可在中國音協網站www.chnmusic.org下載)。
郵寄地址:北京市德勝門外北沙灘1號院32號院B座15層 中國音協鋼琴展演辦公室,郵編:100083,咨詢電話:59759631、59759644。
2、賽事安排
半決賽:根據各地優秀參賽選手的報送情況,經組委會辦公室復審,共有約180名選手獲赴湖北宜昌參加現場半決賽的資格。
決賽:約80名從半決賽角逐中脫穎而出的優秀選手進入決賽。
五、展演比賽曲目要求及時間規定
1、曲目要求
半決賽演奏曲目:
(1)練習曲一首;
(2)中國或外國作品一首;
決賽演奏曲目:
自選2首或1首中國或外國作品(不可與半決賽相同);
C組、D組、E組選手也可只選擇以下協奏曲1首:
①海頓D大調鋼琴協奏曲第一樂章
②莫扎特F大調鋼琴協奏曲K459第一樂章
③貝多芬降B大調第二鋼琴協奏曲OP19第三樂章
④圣桑g小調第二鋼琴協奏曲OP22第三樂章
⑤格里格a小調鋼琴協奏曲OP16第二樂章
⑥卡巴列夫斯基D大調第三(青年)鋼琴協奏曲第一樂章
⑦肖斯塔柯維奇第二鋼琴協奏曲OP102第一樂章
⑧《黃河》鋼琴協奏曲第三樂章
注:如果決賽曲目選擇協奏曲,組委會將在現場決賽時提供專業鋼琴伴奏人員,并提供合伴奏時間。參加閉幕式音樂會的演奏協奏曲的獲獎選手,將由專業交響樂團協奏。
2、時間規定
A組(5—6歲):半決賽兩首曲目演奏凈時間不超過4分鐘,決賽演奏凈時間不超過5分鐘,不設低限;
B組(7—8歲):半決賽兩首曲目演奏凈時間不超過5分鐘,決賽演奏凈時間不超過7分鐘,不設低限;
C組(9-10歲):半決賽兩首曲目演奏凈時間不超過7分鐘,決賽演奏凈時間不超過9分鐘,不低于6分鐘;
D組(11—13歲):半決賽兩首曲目演奏凈時間不超過8分鐘,決賽演奏凈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低于7分鐘;
E組(14—17歲):半決賽兩首曲目演奏凈時間不超過9分鐘,決賽演奏凈時間不超過12分鐘,不低于8分鐘。
超過規定時間將被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少于規定時間,取消比賽成績;選擇協奏曲的選手不限時。
六、獎項設置
1、進入決賽的選手將獲得等次獎和優秀獎。評委會按決賽的成績排序評出各組別的等次獎、優秀獎和中國作品演奏獎,組委會將為獲獎者頒發證書、獎杯和獎品,對獲得優秀獎的選手頒發獎品和證書。對所有參加半決賽的選手,將頒發入圍榮譽證書。
2、優秀教師獎:對獲得等次獎選手的直接指導教師,將頒發優秀指導教師榮譽證書。
3、組織獎:本屆展演比賽特設組織獎,授予組織工作優秀且選手成績突出的報送單位。
4、各組別獲得等次獎的部分選手,將參加頒獎音樂會的演出。
5、建立優秀選手人才檔案庫,為中國音協今后的國際、國內文化交流活動及各類演出提供后備人選。
七、經費來源
為鼓勵各地優秀鋼琴選手積極參與,本屆展演比賽經費由組委會籌集由柏斯音樂集團長江鋼琴冠名贊助,不向選手收取參賽費。主辦方統一安排參賽選手及其家長、輔導教師的食宿,食宿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