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院校鋼琴調律專業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備大專學科文化層次、掌握鋼琴調律專業的基礎理論與技術業務知識,熟練進行鋼琴調律、修理等方面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學生畢業后的就業方向是優秀的調律師或是社會音樂教育與樂器銷售骨干。
鋼琴演奏課是我院高職院校鋼琴調律專業的一門必修課,其對象是學習鋼琴調律的學生。他們大多數在進校前并未接觸過鋼琴,甚至有的人從未見過鋼琴,高職學生鋼琴演奏程度低,水平參差不齊,與音樂學院學生的市場定位也不同。因此,按照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在專業基礎課鋼琴演奏教學中堅持以學生為中心,針對教課的學生,有側重的改變教學方向、教學內容、教學形式,引導學生在正確的音樂道路上去探索。激發學生對音樂學習的興趣,提高學生的鑒賞能力、對不同演奏需求的鋼琴進行調律和維修的能力及具備一定的樂器演奏能力。注重培養學生的專業音樂修養和藝術品位。
1、正確認識高職院校鋼琴調律學生的特點
我院鋼琴調律的學生一部分來源于中職生,一部分來源于高考生,這部分學生的年齡跨度基本在18~22歲之間。高職生比起中專生來在知識上已有了一定的積累,他們的觀察力更深入,能較精確、細致、深刻地觀察事物;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求知欲,能夠積極主動地探索自己感興趣的事物。在鋼琴演奏方面,學生水平參差不齊,有的已達到鋼琴演奏四、五級程度,有的基本沒有鋼琴演奏基礎。學生體現出的共同點就是對音樂有較高的追求和熱情。在學習專業知識方面,他們理解力較強,思維較活躍,接受能力強,模仿能力強,掌握知識的途徑是以感性為主、理性為輔。有一定的自覺性和獨立性。因此,針對新時期職業院校學生的特點,有必要在教學上探討新的教學方法,以適應需要。
2、我院鋼琴調律專業的鋼琴演奏教學模式及培養目標
近幾年來我院鋼琴調律專業的鋼琴演奏教學基本沿襲專業音樂院校鋼琴教學模式,以教師和學生一對一的個別課為其教學的基本形式。其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同音樂院校鋼琴專業及鋼琴副修專業的課程設置、教學內容略有相同之處.但我們培養的目標與音樂院校不同,其培養鋼琴調律業的學生不是鋼琴專業尖子和演奏人才,而是要培養掌握鋼琴這件樂器的職業人才,并使他們通過鋼琴演奏更好地為鋼琴調律服務。
鋼琴演奏教學不僅要訓練、提高學生的演奏水平以便服務調律客戶的需要,更應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音樂能力。應當包括全面、系統地掌握鋼琴課的基礎理論知識及技能技巧等綜合能力。因此,在教學過程中,要注意培養學生思維的廣闊性、深刻性、獨立性、靈活性與敏捷性,真正實現鋼琴調律專業學生對鋼琴演奏教學所提出的培養目標.
3、鋼琴演奏教學中的模式設計
鋼琴調律專業在教學內容、教學方式及教學重點等方面都應有鮮明的職業院校特點,就鋼琴課的教學而言,很多學生入學時是零基礎,這就要求教師要在短時期內對學生進行“速成”訓練。因此,在教學內容、教學形式等方面可以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3.1制定不同演奏程度演奏級別
按照學生進校后的鋼琴演奏水平進行考查并給學生分為三個演奏級別. 在學生鋼琴演奏課結課前要求不同級別學生只要在原有的級別上升一級,達到優良即可結課。
一級為低程度學生(以練習曲拜爾或車爾尼599程度為準):1)掌握基本鋼琴演奏技巧,注重彈奏方法的自然放松;2)把3升3降以內的大小調及琶音音階彈熟;3)強調學生能力而不追求程度;
二級為中等程度的學生(以練習曲萊蒙或車爾尼849程度為準):1)把4升4降以內的大小調及琶音音階彈熟;2)要掌握科學的彈奏方法以外,要多學樂曲,提高對音樂的理解力和表現力,練習曲與樂曲應相結合;
三級為高等程度的學生(以練習曲克拉莫或車爾尼299程度為準):1)把24個大小調及琶音音階彈熟;2)彈奏不同風格的中外樂曲;3)對喜歡創作的學生可以掌握初級的伴奏知識和能力;
3.2打破原有的鋼琴課教學模式,開展個別集體課教學形式
在一對一個別課的基礎上,借鑒國外先進的教學經驗,開展鋼琴個別集體課的教學形式。目前,鋼琴調律專業的學生入學時在鋼琴學習上大多數程度不高,基礎和起步較為薄弱(極個別學生程度稍高些)這為鋼琴集體課教學統一安排教材和掌握教學進度提供了可能。當然,隨著年級的增長,學生學習程度的提高,在集體課的基礎上應逐漸調整集體課與個別課的比重。因此,鋼琴調律專業學生的鋼琴演奏教學應逐漸形成以集體課為基礎,兼有個別課以符合鋼琴調律專業特色的課程設置形式,來實現鋼琴調律專業學生培養目標。針對鋼琴調律專業學生的特點,教師要制定必要的教學制度,但絕不能因增加了集體課而隨意減少個別課。鋼琴個別課時一對一的上課形式,還應保留下來,其優點是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能力來進行教學。因人施教,因材施教針對性較強,但它的隨意性較大,不像集體課有統一的進度與教學計劃。所以,制定必要的教學制度,明確規定集體課與個別課的比例,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取長補短。在個別集體課中講解樂曲時多要以提高學生的想象力為主,講解演奏技巧要多與調律相關的技巧盡量去結合,多舉實際的例子讓學生體會。課程的內容安排大的方向應往職業線路引導,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相結合。
3.3鋼琴演奏教材的靈活運用
一個學生從入學到最后畢業的教材要有個標準,要循序漸進,要有一整套編得比較周密的教材。目前,通常在鋼琴教學中使用的教材,從初級到高級可分為四個類型:手指練習類(包括音階、琶音等練習);巴赫(復調)類;練習曲類(拜厄、車爾尼等);中外名曲類。這四大類是每個鋼琴教師必須使用的教材范疇,在這個框架下,我們還要考慮到一些不同情況來安排不同的教材。在鋼琴教學中必須根據學生的不同演奏能力,不同性格,不同的音樂素質及條件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靈活科學地組合選用教材。
教材的選用對于鋼琴調律的學生也極為重要。因為要以學生為本, 要了解學生對音樂興趣方向,并挖掘學生對音樂的其他能力,例如對唱歌、作曲、其他樂器等產生興趣的學生在鋼琴演奏教學上就要有不同的側重點,如要擴充他們的演奏教材,布置更多的音樂風格的曲目。多讓學生盡可能地去聆聽不同派別不同時期的作品,擴充他們的音樂作品視角,讓學生對音樂產生更濃厚的音樂興趣。但鋼琴調律的學生在鋼琴演奏上也存在著許多特殊性,鋼琴水平參差不齊,還有的是從零學起,所以不能按一種教材模式去教學,如果說一個進校時已經能完整準確地彈奏樂曲《解放區的天》的學生,讓其再從拜厄開始學習,結果可想而知畢業時的鋼琴水平。所以作為教師更應該把握好教材使用,精心地為學生安排好不同的鋼琴教材。
3.4鋼琴演奏教學中訓練學生耳朵的重要性
學習鋼琴,就必須培養學生有敏銳的聽覺能力,使之能勝任鋼琴音樂的演奏要求。演奏時必須用聽覺去判斷演奏是否達到應有的藝術效果――音樂的變化、力度的層次、節奏的脈搏、踏板的清晰、樂句的均勻、旋律的流暢、風格的準確等等。
鋼琴學習中的聽覺訓練,不是單純的音的高低聽辨,也不是僅僅用耳朵去聽。“聽”是心理在生理上的運用。一般意義上的聽只是耳朵的功能,而凝神細聽則是一種心理功能。鋼琴學習中的聽覺訓練,就包含了這種心理功能的訓練,要使學生集中于大腦的聽覺訓練。教師的任務是不斷地向學生發出信號,讓學生注意聽,并告訴他們所要聽的內容和如何去聽,而學生則必須時刻保持聽覺的警惕性。
常常聽到鋼琴教師這樣說:“教會學生彈好聽的聲音比什么都難,因為一切幾乎都靠學生本人。”鋼琴調律要涉及枯燥的聲學、律學和技術性的東西,它關系到鋼琴的聲音。在演奏教學中訓練學生的耳朵對調律的幫助(固定音高的訓練)。音色的形容詞有很多如明亮 溫暖 豐滿 柔和 透明 厚重 鼻音 渾厚 單薄 尖利等等,鋼琴家總是用顏色比喻色彩,鋼琴越好,表現出來的音色也就越豐富。如何彈和弦表現的鋼琴所“表現”的色彩,培養學生的固定音高,要學生學會辨聽,好的音色是由演奏方法和鋼琴本身質量決定的。因此,訓練學生的耳朵使學生追求鋼琴的音色有助于鋼琴調律的更高層次的提高。
4、以學生為本 堅持用“琴”來育人
在鋼琴演奏教學過程中,不僅教授鋼琴演奏的基本技巧及知識,更為重要的是通過教學教授學生如何做人,如何調動學生對音樂的渴望,要挖掘學生的潛在能力,用“琴”來說話,這種授課的方式應貫穿于教學中。對于鋼琴調律專業的學生,除調律專業老師規定的調律作業外,鋼琴演奏教師要針對每個學生的特點并結合學生專業制定科學合理的學習練琴時間,如低程度學生每天基本保證在30-45分鐘的練琴;中等程度每天要保證在60分鐘的練琴;高程度學生每天應保證在90分鐘練琴。學生在匯課中要及時反饋。課上課下都要加強師生間的溝通.在每次匯課中教師都要為匯課學生解決一至兩個練琴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注重練琴效率,循序漸進,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方法,掌握學習規律。任何學科的學習都是互通的,學生的練琴的過程是磨煉思想,鍛煉毅力,培養踏踏實實的學風和科學態度的過程,是通過學琴育人的過程,這個艱巨的任務正好落在老師的身上。
小提琴家梅紐因在論教師時說過這樣的話:“教學工作從本質上講,就是引導學生在正確的路上進行探索。”在技和藝的教學上正如小提琴家梅紐他回顧自己老師的主要優點時,認為是“把學生的熱情點燃起來。”鋼琴演奏教學是通過不斷提高鋼琴彈奏技巧,啟發、培養學生奮發向上的進取心和學習興趣,加強他們對彈奏的判斷力。教師應發揮運用多種教學藝術,多方探討培養途徑,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嚴格要求、一絲不茍是培養良好習慣和堅強意志力的起點。重視發展學生的心理品質及個性特征。正確引導學生在音樂道路上的學習和探索.從而適應迅速發展的社會的需要,使他們成為高素質全面發展的優秀高級鋼琴調律職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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