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進行鋼琴調律時,所謂是否科學,有三方面含義:一為使用調音扳子的本質何在?二為以何種方式工作更為輕松?三為如何使音準穩定。現分述如下。
鋼琴的弦軸直徑為6.8-7.0毫米,總長度64毫米,其中41毫米插入軸孔內,外露部分23毫米。張緊琴弦后,琴弦張力對弦軸產生"切向力"。弦軸外露部分的方頭頂端向下15毫米處鉆有1.5毫米穿弦孔。6.8-7.0毫米直徑減去1.5毫米弦孔徑,切向承受力大大減弱。所以國際鋼琴制造均以此軸徑生產,即以證明在正常運轉扳子的情況下,此軸徑是適宜的。弦軸穿弦孔處乃弦軸的薄弱點是無疑的。非正常受力,弦軸將在此處折斷或彎曲。
當以右手持扳子,將扳子套在弦軸上運轉扳子時,將得出如下結論:提高琴弦張力時,弦軸所受切向力與琴弦張力方向相反,等于弦軸握力減琴弦張力,即230-130=100公斤。降低琴弦張力時,琴弦張力與弦軸所受切向力方向相同,弦的張力小于弦軸握力,故弦軸握力等于弦軸切向力,即230公斤。反之,若三角鋼琴以左手持扳子,將扳子放于"8點"(指鐘表盤的刻度--下同)左右的位置時,則提升琴弦張力時弦軸所受切向力等于230+130=360公斤。經驗證明,弦軸受360公斤切向力時即會產生彎曲變形,若弦軸握力稍大些(弦軸過緊)則弦軸必斷無疑。降低琴弦張力時,與上述相同,不存在問題。
以上即是運轉扳子是否合理的根本所在。只要不給弦軸增加彎曲、折斷的外力,使弦軸所受最大切向力不大于弦軸握力,不論你用哪只手來調音都是允許的。此外運板子不合理時還會導致鐵板木圈下部壓力過大,而上部出現縫隙。